宜蘭縣衛生局10日會同縣政府消保官進行年菜餐廳稽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從業人員個人衛生、食材來源、製作配膳等項目進行查核。衛生局自112年度12月開始對縣內供應年菜業者(包括飯店、宴席餐廳及一般餐廳)製作場所進行衛生查核計42家,稽核缺失包括:從業人員未完成體檢、食材未離地、排油煙機或抽風機積垢等,這次缺失事項均已複查合格。
宜蘭縣衛生局會同縣政府消保官進行年菜餐廳稽查。翻攝宜蘭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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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提醒,選購外帶年菜要注意保存溫度,出爐到回家後要在4小時內吃完,否則要冷藏保存。沒有吃完的年菜,冷藏後復熱要澈底,中心溫度至少達70℃以上,避免剩餘菜餚反覆加熱食用。自行烹煮年菜,應把握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
一、「要洗手」:食品前後需徹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包紮。
二、「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三、「要生熟食分開」: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汙染。
四、「要澈底加熱」: 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細菌才容易被消滅。
五、「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室溫下不宜放置過久。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食材來源、製作配膳等項目進行查核。翻攝宜蘭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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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長徐迺維呼籲消費者,預訂餐聚或外燴服務時,應主動要求使用「訂席、外燴 (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並詳閱契約內容,包括把握契約審閱期、解約退費、服務內容、保證桌數、桌數變動等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衛生局將持續稽查與輔導年菜餐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春節期間飲食之衛生安全。(記者陳品綸/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