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任正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高雄市發生2歲幼童撕毀政黨票事件,1名婦人帶著女兒前往投票時,疑似女兒一時好奇,撕毀了政黨選票,因此違反公職選罷法,這名婦人當場遭員警帶回釐清,經請示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怡增及鳳山區選監委員後,全案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函送高雄地檢署及高雄市選委會參處。
李婦因女兒調皮不慎撕毀選票遭調查函送。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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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這名李姓婦人13日上午8時許,帶著2歲女兒前往投票所準備投下神聖一票,因為未滿6歲幼童可隨家長進入投開票所,李婦從選務人員手中接過選票後,沒想到他活潑好動的女兒,突然出手了抓了選票,不慎將政黨票撕毀,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在場警衛人員反映,鳳山分局員警立即到場,並將該母親及幼女帶返所釐清事由。
李婦帶2歲女兒進投開票所,卻因無心之過女兒撕毀選票。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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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鳳山警分局請示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怡增及鳳山區選監委員後,雖然這起毀撕選票事件,李女並非出自於故意所為,因此全案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函送高雄地檢署及高雄市選委會參處。(記者余珩維/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