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3月22日修正施行已滿1個月,經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由網路到實體店面之強力查察,截至112年4月21日止,合計監測或稽查6,100家件,包含網路監測電子煙4908件、加熱菸531件、其他56件與實體店面605家。
菸害防制新法滿一個月,國健署公布稽查結果。翻攝中央社
中央與地方合作查稽期間,發現實體店面懸掛招牌與實際販售商品不符合,及網路賣家刊登不實商品圖片等情形,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以第15條第1項第2款販賣電子煙與其組合元件為最多,佔違規樣態類型的67%,全國的電子煙及加熱菸實體店面由228家降為54家。
菸害防制法新法在3月22日上路。翻攝衛服部國民健康署
這次查稽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等,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廣告宣傳方式加強查處。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數2173件,正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中,各縣市衛生局已請行為人陳述意見。目前各縣市衛生局完成裁處行政程序,已開出處分書共計18件,裁罰金額28萬元整。(記者陳品綸/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