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分局24日8時許接獲租賃車業者報案指稱,有男子租車後竊取油箱內的汽油,然後再加入自己的汽車油箱,警方立即前往埋伏守候,果然發現租車男子又重回現場,準備再次抽油時遭員警盤查,原來他誤信網路流言,以為租車就有支配權可以抽油使用,卻因此而犯下竊盜罪遭送辦。
許嫌抽租賃車汽油後,加入自己的轎車內,遭警方上前盤查。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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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初步調查,許姓嫌犯(20歲)誤信網路流言,指稱租賃車輛後就取得支配權,所以可以任意使用車輛內的汽油,因此他將租賃1小時的車輛,開到自已車輛所放置停車場旁,大剌剌抽油後倒入自己的車輛油箱,隨後再利用租賃車上的加油卡,前往加油站將油箱加滿約39公升,再回到現場重施故技時,被埋伏的員警上前盤查。
許嫌稱誤信網路租賃車支配權流言,偷抽油後遭竊盜罪法辦。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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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許嫌租賃車上的油量可行駛里程,都在業者的車輛智聯車載系統監控中,因此他抽油的行為遭租賃業者發現,因此報警處理,雖然許嫌一再強調願意全額賠償,但已觸犯竊盜罪,警方依法將他帶回偵辦。(記者陳品綸/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