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名環保慣犯再108、109年間,多次遭保七總隊第三大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環保犯罪移送,部分罪嫌經桃園地方法院於112年12月28日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追徵不法利得118萬2682元,其餘案件尚待審理中。
砂石廢水經暗管排放至桃園社子溪遭成汙染。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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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表示,因為接獲情資社子溪遭嚴重汙染,疑似桃園市新屋區埔工段一帶,砂石場排放廢水及污泥造成,在112年9月24日查獲謝姓主嫌另起爐灶,在桃園市新屋區非法設置砂石場,從事洗選砂石作業,並將洗砂後產出剩餘污泥貯存於場內,伺機藉由私設暗管將剩餘污泥排放於社子溪,已嚴重汙染破壞生態;另外還發現謝嫌竊占鄰近國有土地,非法收受營造廠等公司污泥與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約6910.476立方公尺。
謝嫌私設暗管排放砂石汙水。
謝姓主嫌在桃園市新屋區私設洗砂場,並在場內堆置廢棄物及污泥非法排放,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估算約有420.4公噸,謝嫌約能省下約360萬8849元清除處理費用,而場內堆置污泥及廢棄物體積約6910.476立方公尺約1萬2227.6公噸,光是環境恢復所需支付清除、處理費用就高達8990萬3200元。另外營造廠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所獲取不法利得約6萬6000元。
場內堆置大量摻進廢木材、廢塑膠等廢棄物。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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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現場查扣3台挖土機、1套洗選設備、2輛自用曳引車等犯罪工具。經調查後將謝姓犯嫌等7人及3家公司法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竊佔等罪嫌移送偵辦,並在113年2月由桃園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記者余珩維/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