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民眾日前路過防火巷的水塔處發現鱷魚出沒,現場所有人協力將鱷魚用籃子倒蓋著避免逃離,新北市動保處獲報後,火速派員趕往現場並以套索制伏,將鱷魚移動至運輸籠內帶回動保處安置,而飼主事後也因違反動保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將依動保法第31條第1項第9款開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動保員對帶回的鱷魚做檢查和安置。翻攝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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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捕獲的鱷魚為眼鏡凱門鱷,身長含尾巴約100公分,眼鏡凱門鱷為台灣能合法飼養鱷魚,但因鱷魚成體體型巨大,體型最大可長至兩米,所需之飼養空間也須隨之調整,建議民眾於飼養動物前務必考量自身所能提供的環境和飼養能力,以保障動物福祉。
飼主讓眼鏡凱門鱷魚脫逃,遭動保處人員開罰。翻攝新北市政府
根據飼主指稱,因喜愛兩棲爬蟲類動物,半年前開始飼養鱷魚,因前幾日的大雨,導致飼養環境水位溢出造成鱷魚脫逃,但經這次的裁罰,會再加強注意飼養環境的防逃措施,避免鱷魚出走的狀況再次發生。(記者余珩維/新北報導)
現場民眾以重物壓住籃子避免鱷魚逃走。翻攝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