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勤務中心於113年10月11日14時接獲民眾報案,他的機車不見了被偷了,請求警方協助找尋。頭份派出所接獲通報後,由警員謝欣珈受理並積極調閱附近監視器檢視遭竊過程。
案經員警深入比對發現,乙名不詳男子駕駛貨車將該機車載走,經查該車車主為公館鄉某汽機車回收商,警方聯繫後發現疑似工作人員疏忽拖錯車,且已將機車拆解報廢,報案人得知後覺得不可思議,將對業者求償,並對警方協助表示感謝與肯定。
機車已遭拆解成廢鐵-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頭份派出所警員謝欣珈受理本案,積極調閱監視器並查明釐清案情,協助民眾求償,優良表現殊值嘉許。同時也提醒民眾離開車輛時應將車輛上鎖,勿將財物留在車上,避免遭竊嫌盯上,若發現可疑人、事、物應立即報警,警方立即派員查察,以防範宵小危害治安。
(記者:王力賢/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