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警分局13日中午11時許,發生行人與違停車輛糾紛,1名男子不滿小客車違停標線型人行道上,就直接從車頭引擎蓋踩上去,直接走過車頂後從車尾跳下車,當場讓違停駕駛氣急敗壞衝下車理論,男子認為汽車違停迫使他必須踩過汽車,但駕駛提告擋風玻璃遭踩裂,而男子也同時提告跳下車時右腳受傷,警方受理後依法偵辦。
何男踩著違停車輛強硬通行。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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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事發時邱姓駕駛(26歲)將小客車臨停在延吉街標線型人行道上,等候金姓女友人(31歲)前來,突然間何姓男子(35歲)從車頭方向走來,直接爬上引擎蓋後,踩著版金、擋風玻璃、車頂走到車尾跳下,邱姓駕駛氣急敗壞衝下車理論,2人當場在街頭大聲理論,雙方各持己見互不相讓,最後報警協助處理。
邱姓駕駛衝下車與何男理論。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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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何男爬上車後踩裂小客車擋風玻璃,邱姓駕駛不滿提出毀損告訴,而何男則聲稱,因為邱男違停迫使他必爬上車通行,所以跳下車時右腳受傷,所以要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警方依法受理後,將2人函送偵辦,另外邱姓駕駛違規部分,則舉發「在標線型人行道臨時停車」。(記者黃子瑋/台北報導)
車輛擋風玻璃毀損。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