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分局員警17日21時許,在文中路執行路口封鎖式路檢取締酒駕勤務時,1輛車受檢時員警發現,車內散發著酒味,但駕駛表示沒喝酒,但經酒精測試值為0.3mg/L,原來是前一晚狂歡到清晨6時許,雖然經過近15小時休息仍依然超標。
謝姓駕駛車內散發酒味,員警要求進行酒測。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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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謝姓駕駛(41歲)因車內有酒味,員警請她配合測試棒檢測,確認有酒精反應。但他連忙解釋今天沒有喝酒,怎麼會有酒精反應?經酒測值為0.3mg/L超標,這時他才供稱,是前一晚與朋友喝酒聚餐,直到清晨6時許結束,並且在朋友家休息了近15小時,沒想到酒竟然還沒退。
謝姓駕駛酒測值超標。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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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酒精代謝因人而異,酒後駕車自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施行,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此外,駕駛人酒後駕車,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車牌扣牌,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惟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記者余珩維/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