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112年3月22日新法上路,禁菸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防制學生菸品來源,除宣導販售菸品給未滿20歲者,最高罰款25萬元,同時要求業者依法查驗消費者年齡。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7月開始喬裝購菸測試,所以遇疑似未滿20歲者,要求出示證件進行查核,若未帶或拒絕出示證件,則應拒絕販售。
調查員將穿著高中制服至各店家買菸,測試店家是否落實拒售菸品。翻攝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根據111年國健署及衛生局調查顯示,桃園市連鎖便利商店、大賣場或超市、檳榔攤、一般商店等4大類型販菸場所之合格率分別為78%、79%、73%、60%,衛生局已列為今年度重點輔導對象,有近3成店家面對有年齡疑慮的消費者未拒售菸品或進一步確認年齡,呼籲業者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以提高業者對青少年購菸的警覺心。
桃園市衛生局輔導業者,禁止販售菸品給未滿20歲者注意事項。翻攝桃園市政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年滿20歲以上的調查員,將穿著高中制服至各店家買菸,測試店家是否落實拒售菸品,杜絕青少年取得菸品機會,111年針對違規販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裁罰計5件,罰鍰計新臺幣5萬元。(記者黃子瑋/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