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段,日前一位機車騎士在大馬路上「翹孤輪」,遭行經車輛行車紀錄器拍駕檢舉,桃園警分局仔細檢視檢舉影片,發現「翹孤輪」違規事證明確,依照規定告發,後續將郵寄違規舉發單給車主。
民眾檢舉有騎士在大馬路上翹孤輪。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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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表示,車時猛催油門,突然將前輪騰空而起,只以後輪著地行駛,表演俗稱的「翹孤輪」,在道路上行駛屬危險駕駛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最重可處3萬6仟元罰鍰,及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另外也要加記違規點數。
在馬路上危險駕駛最重可處3萬6仟元罰鍰,及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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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警分局呼籲,機車騎士勿以獨輪或放開雙手等危險駕駛行為行駛於道路上,稍一不慎即易釀成交通事故,甚至造成傷亡。相關罰則非常重,切勿以身試法。(記者黃子瑋/桃園報導)